怜悯和同情之心,是每个人应该有的善良,但这和对错是非的判断没有关系,不能“弱者就有理”。不管是谁,错了就要承担责任,就要为自己给别人的损失买单,至于别人原谅不原谅,那是别人的事,不该勉强,舆论也不该道德绑架。
近日,有视频爆料,说是在山东济南,一女子被撞后,没有因对方是残疾人而选择原谅,结果却遭来围观者的指责。
话说,路人这就有些苛刻了,被撞女子就应该对方是残疾人就要委曲求全,就要忍着痛放撞人的残疾人走?那接下来,损失就应该由被伤害者承担?残疾人值得同情和怜悯,但并不意味着可以不承担由自己过失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视频镜头中,被撞女子情绪激动,要让残疾人为此负责。而残疾人大声喊叫:“你欺负人”。
女子说:我欺负什么人?
有围观者说让残疾人道歉,希望女子就此算了。不过女子也很执着:我不需要道歉,我需要看病!
围观者越来越多,大家也是议论纷纷。残疾人继续称女子在欺负他。而旁观者为了事件尽快解决,劝残疾人“你给人家好好道个歉”。
嘈杂声中,女子称自己的手被撞得肿得厉害,并表示大家都录者这视频。
残疾人见自己很难摆脱,大声喊话:对不起,对不起!
对于女子没有选择原谅,很多路人觉得残疾人不容易,该放过就放过。甚至要有人对女子指责。不过,不管怎样,女子却依然没有原谅残疾人的意思。
至于后续,还有待更多消息爆料。
就爆料视频展示内容而言,如果女子伤势不重,自然应该选择原谅,这或许也是让自己对事件的一种摆脱。但如果伤势确实对自己造成一定影响和损失,女子为此维权,选择不原谅,也完全是无可厚非的。
而如果说女子不选择原谅残疾人就是没爱心,就是得饶人处不饶人,那么这种观点就不太厚道了,人家受伤,为什么非要让人家选择原谅,话说那些指责者,是有人替人家伤痛,还是有人承担人家的疗伤费用呢?
原谅不原谅,本该是受损者的权利。客观世界的公平,应该基于是非对错,而不是强弱和其他身份,残疾人做错事,给人造成损失,同样也要承担责任,付出成本。而受损者没有原谅,这是依法维权,而不是什么“欺负人”。
从视频中看,被撞女子虽然情绪有些激动,但这位残疾人也没有一个正确的解决问题态度。残疾人认为女子在欺负自己,这种人更是显然不该被认同,而并不真诚的两声“对不起”,也很难让人接受。
这种情况下,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利,报警自然是最好的解决方式。弱者不能永远有理,更不能让过错方没错,受损方却被指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