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福建省民*厅关于做好年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
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条件
与申请的流程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一)补贴对象
本县户籍的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家庭年人均收入在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重度残疾人、60周岁及以上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
(二)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99元。
(三)申请所需材料
补贴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农村信用社账号、在享低保有效证明或家庭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60周岁以上无固定收入证明。
(四)申请程序
自愿向户籍地乡镇人民*府(街道办事处)民*办提出申请,并填写《福建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由乡镇人民*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县残联审核、县民*局审批,经公示、审定后,发放补贴资金。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一)补贴对象
本县户籍的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家庭年人均收入在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重度残疾人、60周岁及以上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
(二)补贴标准
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一级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元,非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一级护理补贴每人每月元,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二级护理补贴每人每月99元,非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二级标准每人每月85元。
(三)申请所需材料
补贴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农村信用社账号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请程序
自愿向户籍地乡镇人民*府(街道办事处)民*办提出申请,并填写《福建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由乡镇人民*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县残联审核、县民*局审批,经公示、审定后,按规定发放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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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条件与申请的流程,看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