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残疾人“两项补贴”?
残疾人“两项补贴”即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补贴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照护支出,补贴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2、怎样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
残疾人“两项补贴”以自愿申请为原则,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民*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
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应持有残疾人证,并填写申请表。户籍所在地镇人民*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受理和初审,审核,审定;审批合格后按月发放补贴。
3、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是多少?
一级、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元;
三级、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元;
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元;
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元。
4、能不能“跨省通办”?
自年4月15日起,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在全国范围内试运行,4月22日起正式实施“跨省通办”。申请人可以采取“以任意地申请、户籍地审核审定及发放”的方式办理。
转自:泗水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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