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罗凯燕
记者从深圳市民*局获悉,广东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报资格认定已于近期启动。资格认定申报时间为4月1日至6月20日,申报方式有网上申报和线下窗口申报两种。
根据广东省民*厅、省财*厅、省残联印发的《广东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规定,广东省户籍残疾人两项补贴领取对象,需在每年4月1日至6月20日期间主动申报资格认定,确定其当年是否符合补贴发放条件。补贴对象未进行资格认定或认定、复核不合格的,自情况发生的次月起,停止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
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采取残疾人主动申报认定和管理系统自动预警复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领取补贴的残疾人可通过“粤省事”小程序在线申报,也可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直接在本省任一乡镇人民*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窗口申报资格认定。因精神、智力残疾或其他身体原因无法配合完成申报资格认定的,受理申报的乡镇人民*府(街道办事处)开展入户调查认定。
此外,残疾人的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受托人,可以代为提出申请事宜。
哪些人可以领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据悉,广东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广东省户籍,属于城乡低保家庭中持有在有效期限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广东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广东省户籍,持有效期限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被评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和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被评为一至四级的重度残疾*人。此外,根据《深圳市残疾人特殊困难救助办法》规定,老残一体,一户多残也纳入补贴范围。
审读:孙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