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切实改善和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其生存发展权益,根据省民*厅省财*厅省残联《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实施方案—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和《宿州市年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宿民发〔〕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区民*局印发了《埇桥区年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
区级方案中增加残疾等级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认定评估指标。去年的区级实施方案新增加了残疾等级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认定评估的6项指标,切实保障二级以上确需长期照料护理的残疾人纳入补贴范围,更加精准的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严防漏保问题发生。
区民*局着力解决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困难。为保证生活困难的残疾人能切实享受到*策福利,结合我区实际,在推进补贴发放工作中,我区不断细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受益对象申报范围,确保各乡镇在补贴审核工作中做到不遗漏,不重复。及时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应保尽保。
截止年底,共救助困难残疾人人,1-12月发放生活补贴.万元,重残护理补贴发放人,1-12月发放生活补贴.16万元,有效改善了全区残疾人家庭的生活质量。(埇桥区民*局解子怡)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