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助学补助
教育是最大的民生工程
对于残疾人家庭来说
让孩子接受良好教育
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事关美好未来的大事
又到一年中、高考季
残疾人助学*策请查收
省级
资助对象:当年考取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秭归籍持证残疾学生。
资助标准(一次性资助):专科生元/人,本科生元/人,硕士生元/人,博士生元/人。
市级“三峡之春”
资助对象:当年考取高中及以上学历的秭归籍持证残疾学生。
资助标准(一次性资助):高中生元/人,专科生元/人,本科生元/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元/人。
县级
资助对象:当年考取高中及以上学历的秭归籍残疾人子女学生。
资助标准:高中生元/人,专科生元/人,本科生元/人,硕士生元/人。
申报材料
1.身份证(申报县级助学项目需残疾人本人及子女身份证)
2.有效期内残疾人证
3.户口簿(申报县级助学项目如无户口簿可提供证明亲子关系的书面材料)
4.当年录取通知书
5.残疾人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申报材料均一式三份
申报流程
1.申报省、市级助学项目,资助对象携申报材料于每年8月31日前到县(乡、镇)残联递交申请,省、市级助学由县残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统一报省、市残联终审,终审通过后一次性助学金直拨至残疾学生本人账户。
2.申报县级助学项目,资助对象携申报材料于每年9月30日前到县(乡、镇)残联递交申请,县级资助由县残联审批后将助学金直拨至残疾人个人账户。
原标题:《秭归残联有一份残疾人助学*策请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