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3月10日上午,永嘉县残联工作人员来到当地救助站为首批在永嘉落户的9名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办理残疾证,这批流浪乞讨人员有了新户口后享受到了首项困难群众福利待遇。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有41名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成功落户安置,他们将全部享有特困供养和医疗保障*策,正式成为温州的“新市民”。
“为了结束这批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的‘黑户’身份,我们专门向县*府提出详尽的安置方案,目前他们户籍就登记在永嘉县社会福利中心集体户。”永嘉县救助站站长徐定英介绍,落户后,为将其尽早纳入到社会困难群众保障范围,救助站还以申办残疾人证为突破口,积极协调永嘉县残联、医院等单位,上门办理残疾人证,实现保障*策无缝衔接、快速申办。
目前,除了永嘉,包括平阳、乐清等在内的各县市区民*部门已将长期滞留人员的安置落户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开展了信息核查采集、公安对接、落户登记、办理身份证、残疾证审批等一系列工作。由于无法获取这些人员的姓名、年龄等准确信息,工作人员还特地为他们起了名字,“统一以‘乐福’开头,后面再加一个字,便于查询。”乐清市救助站副站长郑磊告诉记者,这些人员生日就确定为救助站收留的日子,出生年份则是根据其体貌特征进行推测。
据悉,每年,我市各县市区救助站点都会临时安置不少流浪乞讨人员,他们因有不同程度智力、精神或肢体残疾而不能表述自己的真实身份,且通过公安部门DNA比对、人脸识别等手段,都未能找到家人,不能像正常居民一样享受国家的医疗、养老等福利*策。为滞留三个月以上的长期流浪乞讨人员办理落户安置手续,正是贯彻民*部等11部委《关于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的具体措施,有效保障其合法权益。
据我市民*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给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办理落户后,还会将其转入社会福利机构进行集中供养、医疗救治,各县市区救助站仍会继续帮助他们寻找家人。
来源:温州商报
记者*文盈通讯员潘修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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