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儿童

首页 » 常识 » 预防 » 湖北高院发布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八大典型案
TUhjnbcbe - 2023/9/10 20:11:00

01

基本案情

向某因视力、智力残疾,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二级。向某经人介绍与夏某某相识,并于年登记结婚。年两人生育一女向某某,现已成年。向某、夏某某婚后初期感情尚可,年起夏某某外出务工,多年来与向某少有团聚。向某认为夏某某未尽到做丈夫的责任,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02

裁判结果

鹤峰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向某与夏某某婚姻关系已存续近二十年,双方因家庭琐事,沟通不畅,导致夫妻感情出现一些裂痕。向某因身体残疾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婚生女向某某尚处于大学求学阶段,且原告向某的父母均年事已高,如贸然解除双方婚姻关系,不仅不利于对残疾妇女向某的权益保护,还可能会给整个家庭增加不确定性因素和风险。同时法院通过调查得知,向某起诉离婚其实是其父亲的单方决定。法院经慎重考虑,未判决向某与夏某某离婚。

03

典型意义

残疾人是社会特殊困难群体,需要全社会特殊关心、加倍呵护。法院考虑到向某系视力残疾人,行动不便,主动开通助残绿色通道,依法为向某减免诉讼费用,在开庭、送达、宣判等环节提供“上门式”司法服务,简化司法流程,让当事人少跑腿,切实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同时,考虑到本案特殊情况,鹤峰法院积极与当地妇联、残联进行联系,征求实质解纷意见。为了能使向某更直观地“读懂”判决书,承办法官为向某量身定制法律文书,发出了鹤峰法院首份盲文版判决书,得到向某及其家人的理解和认可。本案宣判时,法院邀请了县残联相关负责同志共同前往向某家中,认真倾听当事人诉求,联合相关部门和组织合力解决其面临的生活困难,让司法服务有力度、有温度。

01

基本案情

蕲春县张某某、冯某均为聋哑人。年两人通过网络相识相恋,并于年2月在蕲春县民*部门登记结婚。但婚后双方经常发生矛盾,张某某因此离家出走。年10月,张某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判令准予离婚。

02

裁判结果

蕲春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考虑到当事人为聋哑人,在依法向冯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后,通过

1
查看完整版本: 湖北高院发布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八大典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