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功能,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经云南省人民*府同意,云南省民*厅会同云南省财*厅、云南省残联下发通知,从年1月1日起,提高全省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此次提标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将达到每人每月9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达到每人每月元,二级达到每人每月90元,与年相比分别提高了90%、43%和%。
近年来
云南省残疾人“两项补贴”
服务水平逐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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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策更完善。印发《云南省民*厅云南省财*厅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按照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并兼顾残疾人生活保障和长期照护需求的原则,适时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实现补贴标准动态调整。
补贴申请更便捷。按照《云南省民*厅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和《民*部办公厅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全程网办”的通知》,实施补贴资格认定申请“主动服务”“跨省通办”和“全程网办”。新纳入低保、新办残疾证的残疾人,均可收到申请办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提醒短信。残疾人线下可在全国任意地乡镇(街道)递交补贴申请,线上可通过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