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残疾人“两项补贴”是什么?哪些人可以申请?每个月可以领多少钱?
答:(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具有娄底户籍、持有第二代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家庭或本人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残疾人,可以申请。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具有娄底户籍,持有第二代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可以申请。
年残疾人“两项补贴”省市指导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
2、如何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
答: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可分为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
线下申请:
(1)申请。残疾人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残疾人证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监护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受托人代为提出申请。
(2)初审。乡镇(街道)收到申请后,对申请人的残疾程度以及收入、低保状况进行核实,提出初审意见。
(3)审核审定。县(市、区)残联收到初审意见之后,对申请人的残疾状况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申请转送同级民*部门审定。县(市、区)民*部门对转交的材料进行审定。
(4)补贴发放。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的当月计发补贴。
线上申请:申请人登录国家一体化服务平台、民*通*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在线提交申请。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申请,所提供材料都一样,主要是身份证、残疾人证、低保证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这三个。
以民*通小程序为例↓↓↓
3、举个例子:
王先生:农村特困供养对象,一级残疾,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为什么被拒绝?
需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与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策衔接。
(1)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2)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能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3)享受因公致残生活、护理补贴(津贴)的,纳入伤残抚恤对象范围且已经享受补贴的,可择高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公职人员不得领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但符合条件的公职人员,在未领取工伤保险等护理性质补贴的情况下,可领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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