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日起,大连市将农村残疾人专职委员生活补贴由原来的每人每月元提高到每人每月元。
残疾人专职委员是指通过选聘产生的专职或相对专职,在乡镇(街道)残联主席团和村(社区)残协中,协助残联理事长或残协主席开展残疾人工作的残疾人委员。专职委员本身是残疾人,又处于残疾人工作的第一线,为残疾人提供着最直接的服务。目前,大连市共有残疾人专职委员1余人,其中农村专职委员余人。
此次提标是切实提高农村残疾人专职委员保障水平、加强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的务实举措,有助于充分发挥残疾人专职委员作用,提高基层残疾人工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保障全市残疾人事业高水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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