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国务院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年),实现用人单位与有就业需求残疾人的有效对接,推动残疾人较为充分就业、共同富裕。日前,市残疾人联合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建立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残疾人就业岗位和精准推介制度,制定《残疾人就业岗位公开征集和精准推介制度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征集时间:所有工作日上班时间均受理相关事宜(星期六、星期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征集对象:各类国有、集体、民营、个体农业、工业、商贸、服务业企业,民办非企业,包括商超、酒店、宾馆、餐饮、家政、物业等有岗位需求的单位均可提供残疾人就业岗位。凡是就业年龄段的有就业能力、有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均可提报就业意向。
基本要求:提供的工作岗位应适宜残疾人,并要为其提供必要的安全、便利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工资待遇要与其他人员同工同酬,或不低于同行业相应岗位的工资,且不得低于国家最低工资标准,依法缴纳相应社会保险。
征集要求:提供招聘简章。包括企业简介、招聘岗位和数量、技能要求、薪酬待遇、社保福利、食宿条件、联系方式等;提供企业证照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电子版);残疾人应提供身份证或残疾人证复印件。
填报流程:用工单位和残疾人可分别通过下述方式填报、提交需求信息。发邮件,用工单位一并将残疾人工作岗位需求信息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电子版发至市残联邮箱:hzcll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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