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哪些企业需要申报?哪些企业不用申报?
答:减免或缓缴。
(一)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30人以下(含30人)的用人单位,免征保障金。
(二)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连续两年亏损、破产或者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等原因需要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的,应当在办理残疾人就业年审时,向负责本单位年度申报审核的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深圳市年残疾人就业年审办理时间为年3月1日—10月31日。
2、有什么路径是可以直接判定企业需要申报的吗?
答:税务部门根据深圳市残联审核确认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缴款台账进行征收,用人单位登陆电子税务局申报残保金时,如出现“本月没有的应申报信息……”提示,则表示应缴款台账中没有该单位,本年无需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如果用人单位对相关内容存在疑问,可咨询深圳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咨询、。
3、在哪申报?路径是什么?
答:电子税务局申报
用人单位可自行登陆深圳市电子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