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甘肃省残疾人就业办法》和《甘肃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现将年度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年全县范围内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等(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年审时间
年3月28日至年10月31日。
三、申报方式
为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审核“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优化政务服务,申报以“便民、高效、统一、安全”为基本原则,用人单位可通过PC端登录“甘肃省政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