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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12/25 17: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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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理赔学院讲述了意外伤害保险人伤理赔的概念和特点,快赔网理赔学院:《意外伤害保险人伤理赔》先从概念和特点讲起。那在实际的理赔作业中,意外伤害保险理赔的特点和流程都有哪些?

开讲啦!意外伤害保险理赔的那些事儿

01意外伤害保险理赔的特点

保险理赔找谁?

不承担疾病责任意外伤害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或伤残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一种人身保险,其保险事故的发生必须符合意外伤害的含义,即意外事故的发生是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为前提条件,对于因疾病所造成的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金的责任。

兼具比例给付和定额给付意外伤害保险中,死亡保险金的给付,按合同约定定额给付;残疾保险金的给付,则根据残疾程度,按保额的一定比例进行给付。

需要进行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是意外伤害保险理赔区别于其他险种理赔的一个重要特征。为了保证理赔的公正性和合理性,一般要经过有资质的、权威的伤残鉴定机构对被保险人的伤残程度的公正性和合理性进行鉴定。残疾鉴定,请翻看昨天发表的文章同时请收藏好。理赔学院:《意外伤害保险人伤理赔》伤残评定等级,收藏版。

需要现场现场査勘有时在意外伤害保险中非常重要,它能帮助核赔人员在第一时间确定是否发生了意外事故及意外事故的性质与损失程度。如果现场查勘发现疑点,保险公司会委托相关部门进行调查。但现场调查不是每件理赔案件必经的环节,因为很多意外伤害发生后,首要的是抢救事故人员,而不是向保险公司报案,往往是向保险公司报案时现场已经清理完毕,已无调查意义。

自杀行为一般免责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自杀的,合同免责终止。自杀是主观上有结束自己生命的愿望,而且实施了足以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而意外伤害必须是“非本意的、外来的、突发的”原因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事实,显然自杀不属于意外伤害的范畴,所以不属于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自杀时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属于自杀条款的例外,应视为意外伤害事故,应当予以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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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意外伤害保险理赔流程

意外伤害保险理赔流程

意外伤害保险理赔流程主要包括报案、受理与立案、初审、调査、理赔计算、审批、结案、归档等几个环节。

报案受理提交材料出险后根据所投的保险单上对应保险公司的报案电话进行报案,快赔网提醒大家,如果通过线下传统途径购买保险,出险后要在第一时间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一般为5位数字的短号码进行报案;如果是通过某些互联网平台购买保险,有些产品可以直接在平台上自助申请理赔。

2.案件受理与立案

身故类案件1)报案人需告知死亡原因;

2)保险公司会询问到“医院或公安机关处理”;

3)遇接诊医疗机构或其他过管理部门处理时被保险人已经死亡,要及时通知机构理赔责任人;

4)医院或公安司法部门介入并认定的事故,尤其仅由村委会.乡政府处理的事故,应告知客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保险条款的规定,有资格做死亡原因认定的机构是正规医疗机构或公安司法部门,并提醒客户做法医鉴定,明确死亡原因,涉及特殊民族政策问题者,可酌情特殊处理;

5)在正规医疗机构或公安司法部门处理情况下,还应询问出险人死因是否完全明确,如不明确或有疑问,应提醒做尸检,以明确死因;

6)对于已经提出尸检要求的报案,应立即向机构理赔责任人汇报,要主动及时与客户联系,协助客户办理法医鉴定,以明确死因;

7)如出险人是意外身故,根据不同类型的意外原因,提示客户准备意外事故证明;意外伤害事故证明的内容中均应包括意外伤害发生的原因、地点、时间、性质和责任认定等内容;

交通意外应提供交管部门出具的驾驶证明,车辆行驶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交通意外的发生仅涉及驾驶者一方即没有涉及其余车辆时,应特别提醒客户及时向交警报案,并向交管部门申请做酒精浓度检测;

工伤或学生意外应提供工作单位、学校出具的事故证明;

因各类民事争端引发的人身意外,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

建筑工程意外事故,应提供监督安全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

其他事故,提醒客户根据事故具体情况,提供国家机关相关证明。

伤残类案件1)提示出险人在条款规定的伤残鉴定时限(一般为事故发生后天)到期前10天主动与公司联系进行伤残鉴定;

2)提示出险人到公司指定的伤残鉴定机构开展鉴定;

3)告知客户除承保时特别约定外,保险伤残鉴定要遵循年新颁布的保险行业的伤残标准.

3.审核事故真实性与调查环节

理赔调查原则一)遵循“实事求是、迅速及时、遵守法制、保守秘密”的原则;理赔调查的核心任务是查清案件事实,不得对调查对象承诺是否赔付以及赔付多少;

二)理赔调查应实行“调查回避”制度:

出险事故调查分类1、死亡调查:针对死亡事故原因和性质的调查,又分为疾病死亡调查和意外死亡调查;

2、残疾、失能调查:根据现场查验结果以及与案件相关的事实进行调查,判断事故性质是自伤、他伤、意外灾害,还是疾病;

符合以下情况的报案理赔人员须立即发起调查:(一)出险人身故尚未殡葬者;

(二)理赔类型为残疾,且自事故发生起,已届满残疾鉴定时间;

(三)出险人患各类重大疾病或实施手术,医院入住者;

(四)出险人患心脏疾病(心功能不全Ⅱ级以上)、高血压(Ⅱ级以上)、糖尿病、肝硬化、慢性肾脏疾病、肾功能不全、再生障碍性贫血、癫痫、系统性红斑狼疮,医院入住者;

(五)事故涉及公安刑事处理,且尚未结案者;

(六)同一保险事故死伤3人(含)以上或人身意外伤害险索赔金额大于元的案件;

(七)被保险人死亡,或者根据案情初步判断遭受意外伤害的被保险人预计评残等级在10级以上的案件;

(八)可能涉及保险欺诈、犯罪行为或者除外保险责任的案件。

4.理赔计算与核赔

理赔审核、审批是依据保险合同及相关法律规定,审核保险事故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和一致性,核定保险合同效力、保险责任范围、赔付金额、受益人及份额的过程;

一般会有以下几个环节:理赔材料的审核、保险责任的审核、理赔金额的审核、案件审核结论。案件审核结论一般为两种:

赔付:赔付且解除合同不退还保险费;赔付且解除合同退还保险费拒付:拒付且解除合同不退还保险费;拒付且解除合同退还保险费5.结案、给付与结果通知

赔案在获得具有审批权限的核赔人员批准后就结案了,在结案环节还有以下工作需要完成。

送达理赔结论通知书或签署相关协议书在赔案结束后,保险公司应当向保险金申请人送达理赔结论通知书,告知申请人理赔结论及保险金核算依据。

对于拒付案件,应当按照我国《保险法》规定在做岀拒赔结论后3日内向保险金权益人送达《拒赔通知书》,告知具体的拒赔理由。

对于协议给付的案件,需与保险金申请人签署理赔协议书。

解释理赔结论对于理赔结论有异议的赔案,理赔人员应当做好理赔结论及赔付情况的解释工作对客户提出的问题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赔案情况进行清晰明确的解释。

归档赔案资料赔案完结后,各分支机构案件受理人员整理案件资料,进行案卷移入登记,记录赔案号、结案号、结案人姓名等。

赔钱也是一种技巧和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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