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9月17日讯(记者蔡云飞)记者从烟台市残联获悉,经烟台市人民政府第55次常务会研究决定,从今年9月起,提高全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具体标准是:
0—12周岁(含12周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由每人每月元提高到元,其中,康复费用由元提高到元,家庭交通生活补贴由元提高到元。
13—17周岁(含17周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由每人每月元提高到1元,其中,康复费用由元提高到元,家庭交通生活补贴由元提高到元。
新标准从年9月开始执行。
残疾儿童是需要特别关心照顾的群体,十三五以来,烟台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纳入为民生服务实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顶层设计、优化政策环境,不断提升服务保障能力。自开展残疾儿童救助工作以来,全市共有0余名残疾儿童接受了专业康复训练,现有余名残疾儿童在康复机构接受康复,社会认可度、家长满意度很高。此次标准的提高,将进一步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促进残疾儿童健康成长,帮助残疾儿童更好地融入社会,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残疾儿童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