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残联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开展残疾人证“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全面开展残疾人证“跨省通办”工作。
《通知》要求,自年6月28日起,残疾人证新办、换领、迁移、挂失补办、注销、残疾类别/等级变更等6项事项实现“跨省通办”,申请人可在经常居住地向当地县级残联提出办理申请。
服务入口
除了百度小程序
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PC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