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学区、县直有关学校,局机关各股室: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滨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按行政区划就近免试入学、划片招生的原则。具有接受普通义务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县教体局划定的招生学校服务范围入学。
(二)坚持招生学校服务范围内常住人口居民子女户籍与监护人户籍相统一、按实际居住地(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入学的原则。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当年招生意见、招生计划、日程安排、咨询及监督电话等要在校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坚持外来务工人员(含流动人口,下同)随迁子女入学“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
(五)坚持按计划招生的原则。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按县教体局批复的招生计划组织招生。
二、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招生报名资格和条件
小学初始年级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计算截止日期为招生当年的8月31日)。初中学校招生对象为符合本文件“招生工作原则”及相关规定的小学毕业生。
1.常住居民子女
适龄儿童少年报名需提供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学校服务范围内的住房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证,须是居住用地建设的居住用房,下同,法定监护人须拥有全部产权),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的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户口及实际居住地一致,且父母为户口户主和住房所有人。
(2)户口和居住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合法固定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少年儿童,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确定服务学校:①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②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③父母双方名下无独立住房,且儿童与其监护人的户口、居住地长期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者(儿童户口自出生以来未迁移过);④孤儿。
(3)购买新建住房,已实际居住但尚未办理不动产证的,需提供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户口簿、购房网签合同、房屋预告登记证、房产信息查询证明等能够证明其住址真实、合法、有效的相关材料,并经核实符合常住条件。
(4)购买二手住房,已实际居住且须过户一年以上(以不动产证的时间为准),房产证(不动产证)与户口所在地一致。
同一住房,在一段时限内(小学6年,初中3年,一贯制9年),只能作为一个家庭子女入学的条件依据。
上述范围未包括在内的,由县教体局协调到指定学校就读。
2.外来务工人员(含流动人口,下同)随迁子女
外来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到城区学校入学。
(1)子女随父母在城区居住1年以上,需提供城区内合法稳定住所的住房证明或房管部门备案(或经公证机关公证)1年以上的房屋居住用房租赁合同。
(2)原籍户口簿及由现居住地公安部门签发的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监护人的居住证(至年6月30日之前满1年以上)。
外来务工人员应于8月10日至12日持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到所在服务区的相应学校为子女办理报名手续,填写《年阳信县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见附件5),学校审查合格后安排入学。
各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所需材料涉及时限要求而无特别说明的,计算截止日期均为年6月30日。
(二)民办学校招生对象和录取办法
1.招生对象
小学年满6周岁(计算截止日期为招生当年的8月31日),初中为年应届毕业,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①民办学校招生对象条件为具有我县或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②在我县或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就业,能提供相应真实、准确信息材料且符合规定的非县市区户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报名方式
报名工作由招生学校组织实施,有条件的学校可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结束后将招收新生报名表(附件6、附件7)纸质版(经校长签字盖章)、电子版报县教体局基教股。
3.录取办法
报名人数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随机录取比例为当年招生计划的%;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当年招生计划的,报名后直接录取。城区民办学校招生首先要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城区自购住房或房管部门备案的住房租赁人员子女入学。
(1)各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工作按照统一时间、统一程序和统一要求,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工作要做到全程录像,并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
(2)各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结束后,现场将录取结果打印3份,由学校、县教体局工作人员及纪检人员各持一份,并将录取结果上传至“阳信县政府网”,公布各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名单。
(3)各民办学校要在电脑随机录取工作当天,在本校显著位置公示本校电脑随机录取结果、收费标准、办理录取手续流程等,并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录取手续办理工作。
(4)各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结束后,县教体局工作人员现场将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纸质资料和全过程录像资料密封,留存备案。
4.招生结果公布
(1)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各民办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向其发放加盖本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
(2)凡已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学生,其它学校将不再录取。
(三)招生工作程序
6月30日前,完成适龄儿童少年摸底排查以及《年阳信县普通小学毕业生登记卡》(见附件3)填写、复核工作。
7月10日前,县教体局在政府网、各招生学校在公示栏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学政策、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日程安排、咨询及监督电话。
8月10日—12日,各小学、初中根据划片招生文件要求,组织适龄儿童进行预报名。
8月20日前,完成预报名提供材料的审核,通过电话等形式告知参与本校报名的所有学生的监护人,分三类情况:①符合本校入学条件的告知领取通知书的时间;②需要完善材料的,2天之内将材料提供到学校;③不符合本校入学条件的告知需要报名的具体学校。
8月25日,各招生学校将本校招生计划、确定的本校入学条件的学生名单,要通过校务公开栏或其它方式向社会公示。
8月27日,各招生学校发放《阳信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通知书》(见附件9)
9月3日前,各学校将《年阳信县普通小学招收新生花名册》(见附件2)《年阳信县普通初级中学招收新生花名册》(见附件4),报县教体局基教股审核备案。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不得以任何形式选择生源、提前招生。
三、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
(一)乡镇(街道)学区
乡镇(街道)中小学招收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金阳街道学区仍按年划定的招生范围招生)。
(二)城区学校
1.实验小学、实验中学招生范围:阳城四路以南,幸福一路以西(含人民检察院、实验中学、梨都星城、观澜国际一期)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及服务区内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招生范围内已建拟建小区及单位:观澜国际一期、华天名都、阳光国际花园、阳城花园、豪门家园、豪门南区、金羚美景良城、台商名座、台商花园、怡馨园、梨园小区、名门现代、梨都星城、鲁信花园、阳信二中、实验小学、实验中学、粮食局、人民检察院、公路局、农业局、林业局、新华书店、水产局、县社、计生局、住建局、经济和信息化局、交通局、畜牧局、广电局、司法局、农信社、国货公司、生资公司、招待所、一棉、农机公司、国税局、人保局、机械厂、土产公司、二纺、工商局、信城街道魏家村、刘大水村、南关村、接官亭村、北朱家园等。
实验小学招生计划7个班人;实验中学招生计划6个班人。
2.第二实验小学、第二实验中学招生范围:阳城四路以北,幸福一路以西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及服务区内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招生范围内已建拟建小区及单位:民鑫家苑、金榜华庭、玉兰花园、银座、嘉和世纪家园、华龙家园、远景茗居、梨乡嘉园、幸福小区、安居小区、嘉和引仙名郡、第二实验中学、第二实验小学、教体局、医院、医院、审计局、老县委、老县府、水务局、民政局、商业局、气象局、党校、烟草公司、卫生局、国土局、质监局、公安局、交通局、工会、建行、中行、人行、农行、财政局、供电公司、保险公司、农发行、消防大队、国土环保、干休所、赵家胡同、西关村、西北村、牛王堂村等。
第二实验小学招生计划4个班人;第二实验中学招生计划4个班人。
3.第一实验学校招生范围:阳城三路以南,幸福一路以东(不含人民检察院、实验中学、梨都星城、观澜国际一期)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及服务区内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招生范围内已建拟建小区及单位:九龙湖壹号、龙湖社区、安园景园、车站花园、中信花园、德苑福邸、厚德宜居、美茵堡、盛世瀚海、中兴家园、东郡阳城花园、东郡明珠花园、佳宏广场、旭岳名都、豪门锦绣城、阳光嘉苑、水邑龙居、荣域阳城、幸福花园、东方星座、水邑华庭、交警队(含北区)、油区办、联通公司、邮政局、棉麻公司,信城街道南香坊、行宫庙、南朱家园村、唐家、刘货郎,河流镇马丰和、朱家、曹家糖坊、栗家、马英房、白家、王鸿道、崔家庙子、赵宋、毛马。
第一实验学校小学招生计划8个班人,初中招生计划12个班人。
4.第三实验小学、第三实验中学招生范围:经济开发区已建拟建小区及第三实验中学(原信城街道中学)、第三实验小学(原信城街道中心小学)原招生划片范围适龄儿童及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招生范围内已建拟建小区及单位:幸福城、东进餐具、滨阳燃化、立昌纺织、瑞丰鞋业、广富畜产品、华龙商城住宅楼、信城街道办、第三实验中学、第三实验小学及第三实验中学(原信城街道中学)、第三实验小学(原信城街道中心小学)原招生划片的自然村等。
第三实验小学招生计划5个班人;第三实验中学招生计划5个班人。
5.多校招生区域:幸福一路以东,阳城三路以北已建小区及单位:职业中专、人民法院、国税局老家属院、自来水公司、恒泰家园北区、恒泰家园南区、英冠家园、玫瑰太古城小区是第二实验小学、第二实验中学和第三实验小学、第三实验中学的多校招生范围。以上学校如有空余学位均可招收该区域适龄儿童及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学位不足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通过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剩余入学名额。
6.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起始年级可面向全县招生,在审批地招生学位有余额的,可以在审批地以外招生,但不得跨市招生。
今年的招生计划为:玉友学校小学招收2个班90人,初中招收2个班90人;第二实验学校小学招收8个班人,初中招收16个班人;幸福中学招收8个班人;滨州外国语实验学校小学招收2个班90人,初中招收10个班人;鲁北英才学校招收初中2个班人。
四、招生工作管理
(一)严格执行招生政策
1.各中小学严格按照批复的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公办学校一律按划定的招生范围招生,禁止招收择校生,全面取消特长生招生。小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初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划片入学或对口直升办法招生;民办学校根据办学条件和招生规模提前向县教体局申报招生计划,县教体局依据其年检认定结果、基本办学条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行审批。任何学校不得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不得在规定时间以外及非起始年级组织招生。学校招生简章应公布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内容,并经县教体局审核后及时向社会发布。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即时向社会公开派位结果,坚决杜绝掐尖行为。
2.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的笔试、面试、考察等方式来选拔学生或把竞赛成绩、考级证明、培训经历等作为入学门槛。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3.坚持控制班额招生。年底前56人以上大班额基本消除,新招生班额不得超过55人,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要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
4.严格执行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现象,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对违反招生政策影响学生注册或造成学生不能按时入学的,由招生学校负相关责任。
(二)规范入学证明材料
各学校对招生文件要求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进行逐项核查,列出材料清单。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实际办理程序复杂繁琐且有关单位无法证明的,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原则上一律取消。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缩短办理时限,简化程序,切实提高服务效率。
(三)实行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诚信承诺书制度
凡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的,一经查实,予以清退,并将弄虚作假情节通报学生父母所在单位及涉及到的有关部门,后果由学生监护人自负。
(四)落实特殊群体入学政策
1.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各学校要认真执行以居住证和与之相统一的合法住所为主要依据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合理确定入学条件,优化和简化入学流程,按便民原则组织随迁子女报名入学工作。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实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不得将随迁子女集中在少数学校、班级。
2.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应随着听力残疾儿童的减少,由以聋教育为主,逐步过渡到主要承担智力残疾、孤独症和多重残疾等儿童、少年教育。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各中小学统筹调剂、适度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县教体局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确保县域内所有具备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在籍在学。
3.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按照上级教育部门和县委、县府有关规定,一是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细化入学操作程序,落实教育优待政策;二是对于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子女入学,严格按市县相关规定执行,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三是对于优秀企业家子女,落实对企业家的承诺,按属地原则协调安排入学;四是落实省、市有关政策,对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子女(由卫健部门确定名单),结合学生和家长意愿,就近就便安排就读,该政策有效期至年底,立功受奖人员可延长至年底。
(五)城区新建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小区
对城区新建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小区,由开发商持政府批复文件,规划、住建等相关部门批准文件及手续,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相关证明文件、票据等,于6月30日前到县教体局或乡镇(街道)学区招生学校集体办理本住宅小区居民子女入学备案手续,以便掌握新建小区规模,预测生源状况,编制招生计划,更好地服务学生入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制定本校招生方案,做好新生入学报名工作。要选派业务精、素质高、能力强的人员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在招生过程中负责解释招生政策,接受社会咨询和学生报名,及时妥善处理好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平稳有序。各中小学要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