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标题:《运城市盐湖区教育科技局关于印发《盐湖区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盐湖区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心校、区直校、民办校:
《盐湖区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经区教育科技局研究决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运城市盐湖区教育科技局
年6月26日
盐湖区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持续提升教育生态治理水平,切实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平等入学权利,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山西省教育厅、运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盐湖区实际,特制定盐湖区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程序
全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年招生工作由教科局统一安排,采取学校审查资格、区教科局监督实施的办法进行。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免试划片、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严格按照划分区域招生,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含可以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就学。
2.坚持以户籍和实际入住为主、分批招生原则。优先解决实际居住的服务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军人子女及政府引进的人才子女。
3.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协调原则。保障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4.坚持公民办同步招生原则。将民办学校招生纳入统一招生范畴,确保招生工作一盘棋。
5.坚持全员入学原则。凡符合入学条件,具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都必须接受义务教育。严禁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开展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二)招生对象
小学招生为年满6周岁(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包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初中招生对象为区域内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时间
小学:年7月1日开始
初中:年7月1日开始
(四)招生办法
1.公办中小学
(1)小学招生
农村小学坚持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严格按照各校服务的村庄进行招生,不得跨村庄招生。农村所有适龄儿童在其户籍所在地服务学校就近入学,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7月1日-8月20日持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和加盖幼儿园公章的学籍卡到服务区小学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具体时间以学校公布为准)。
城区小学坚持以“户籍房产为主,规范有序招生”的原则,优先户籍和房产均在学校服务区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年7月1日—8月20日完成适龄儿童招生入学工作(具体时间以学校公示为准)。学校要分类为每个入学孩子建立入学档案,留存入学学生的房产证、户口簿、预防接种证复印件、加盖幼儿园公章的学籍卡。
(2)初中招生
初中招生实行区域内小学对口直升到区域初中的办法进行招生。农村初中学校7月1日—7月10日组织农村小学应届毕业生持小学毕业证到相关初中学校报名(具体时间以学校公示为准)。各初中学校要积极对接所服务小学,讲清招生政策,做好家长的解释工作,确保全员入学。户籍、房产在服务区内的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含在外服务区或民办学校就读的本辖区小学毕业生)7月1日-7月10日到相关初中学校报名(具体时间以学校公示为准),报到时需出具以下材料:房产证、户口簿、小学毕业证,学校要为每一个入学学生建立入学档案,留存入学学生的房产证、户口簿、小学毕业证复印件。
为加强我区学校运动员的梯队建设,促进校园体育工作深入开展,拟在舜帝复旦初中设立田径特长班,招生计划30人;拟在涑水联合学校设立足球特长班,招生计划20人。面向全区招生。
2.民办中小学
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省市有关招生文件“免试入学”的精神,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要严格按照教科局核实的轨制进行招生,严禁超轨制、超班容量招生、严禁提前招生、严禁采取选拔方式进行招生。小学7月1日-8月20日,完成入学招生工作。学校要留存儿童预防接种证和加盖幼儿园公章的学籍卡。民办初中招生时间为7月1日—7月10日,要按照区教科局规定的统一时间、统一程序、统一要求进行。
热门民办初中力行中学东、西校区今年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免试入学、超员摇号、录满为止”的招生办法,招生计划的50%摇号录取,50%自主招生。7月1日-7月5日在运城市教育局指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