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hjnbcbe - 2025/7/4 21:26:00
枣庄市残疾人联合会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枣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开展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网上年审的通告枣残联〔〕5号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各驻枣市属以上单位: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意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山东省残疾人就业办法》《山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中国残联和省残联工作部署要求,现将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网上年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年审内容对用人单位年度实际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及用人单位从业残疾人员进行审核认定。同时,将审核确定后的数据实时推送给保障金征收机关。二、年审时间年度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年审办理时间为年3月1日至10月31日(如有调整另行通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三、年审方法及申报材料1.用人单位年审全程网上办理,网上注册(首次办理用户需要)或者登录,用人单位需要通过电脑直接访问系统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