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四川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发布关于下达年省级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提出将统筹社会救助资源,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还要将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等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红星新闻记者梳理发现,此次下达的年四川省级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是在年预拨基础上的剩余资金。四川省级财政应补助年总额.52亿元,年已预拨.93万元,此次结算下达.59万元。其中,成都此次获得补助资金16.05万元,补助对象不少于人。
四川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中提出,四川省财政厅、民政厅、扶贫开发局、残联将按照《关于发放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具体事项的通知》(川财社〔〕2号)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扶贫对象发放生活费补贴,使扶贫对象年收入达到国定贫困线标准,保障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补助对象人数不少于人,补助资金将于年内到位。
红星新闻记者叶燕王培哲
编辑陈怡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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