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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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11/3 10:55:00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很多以前束手无策的疾病已经有了突破性的进展,脑瘫、自闭症等儿童康复科类的疾病通过早期干预、康复治疗已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康复救助对象

0-7岁(不满7周岁,年龄计算以开始康复服务时间为准),符合救助条件的听力、言语、智力等残疾儿童。

救助申请基本条件

①、重庆市户籍。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散居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③、诊断明确(具备相关诊断能力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书)。

康复救助流程

①申请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监护人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区县(自治县)残联提出申请。②审核由区县残联与民*、扶贫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后审核确定。③救助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由残疾儿童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④结算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发生的费用,经区县残联审核后,按救助标准由同级财*部门与定点康复机构据实及时结算。

家长不正确的心态容易

对脑瘫患儿造成严重的影响

不仅使患儿因错过最佳治疗时期

而造成更不幸的后果

还在无形中将不良情绪传递给孩子

所以父母的心态

对还孩子的治疗非常重要

父母应积极的调整心态

用强大的内心面对

不消极悲观、不盲目

要相信医学和科学

帮助孩子实现生活自理并走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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