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特殊教育发展机制,改进特殊教育育人方式,鼓励全日制普通幼儿园接收学龄前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根据《关于做好学前教育机构中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儿童资助工作的通知》(徐残发[]37号)文件精神;关于《开展睢宁县学前教育机构随班就读家庭贫困残疾儿童资助》实施方案,睢残发38号文件精神,拟对15家学前教育机构中12名学龄前残疾儿童按每人每学年元资助标准向学前教育机构拨付经费,由学前教育机构统筹用于残疾儿童教育及生活补贴。资金拨付后,由所在幼儿园以召开家长会方式,公示资金使用情况,并于次年六月底前,将经费使用明细盖章后报县残联残疾人之家运管中心。现将学前教育机构及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基本情况公示如下,请全县各界人士予以监督。公示时间为年11月3日-年11月9日。举报(县残联残疾人之家运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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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残疾人之家运管中心
撰稿|田磊
编辑|卢树东
长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