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儿童

首页 » 常识 » 问答 » 重要通知关于换发残疾军人证等证件
TUhjnbcbe - 2021/1/12 5:50:00
北京看白癜风专业医院         http://m.39.net/pf/bdfyy/bdfjc/

辖区各位伤残*人:

《残疾*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伤残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证》《因公伤残人员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是落实相关伤残人员抚恤优先的有效证件。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伤残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确保优抚*策待遇精准落实,更好维护服务对象合法权益,按照《辽宁省退役*人事务厅关于换发残疾*人证等证件的通知》(辽退役*人优字[]号)要求,现我市伤残人员换发新式证件,具体通知如下:

一、换发时间

新证换发时间自年11月1日起至年7月31日结束。换证期间,新旧证件均有效。自年8月1日起,旧证作废。

二、准备材料

《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照片页和残疾情况页)、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4张(人民警察须着制式常服)

三、受理时间

11月16—11月20日

四、受理地点

大连湾街道北山社区代办点(大连湾宇圣明珠A区7号公建萍萍超市对面),

大连湾街道北山社区

年11月16日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1
查看完整版本: 重要通知关于换发残疾军人证等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