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残疾儿童特殊教育康复中心始建于年,年4月在兴安盟民*局注册,成为兴安盟地区首家在民*部门注册的民办非企业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机构,业务主管单位为兴安盟残疾人联合会。为了更好的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加强康复机构的建设,更好的为残疾儿童服务,年4月经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更名为乌兰浩特市残疾儿童康复中心,业务主管单位为乌兰浩特市残疾人联合会。
康复中心内设:综合康复训练室、运动疗法室(PT)、作业疗法室(OT)、言语疗法室(ST)、个训室、引导式教育训练室、电教室、评估室和档案室等。
康复中心服务对象为0—14周岁的小儿脑瘫、小儿运动发育迟缓、言语障碍、智力低下、唐氏综合征、自闭症(孤独症)儿童的康复训练及亲子同训,并对家长进行培训指导,传授相关康复知识。
小儿脑瘫、小儿运动发育迟缓、言语障碍、唐氏综合征、智力低下的儿童进行康复评估制定相应的康复方案,自闭症(孤独症)儿童开展一对一训练和集体形式训练。训练侧重于患儿的社会交流、语言交流和认知功能,矫治异常行为,提高日常生活技能。
一、招聘岗位
儿童康复治疗师2名。
教师3名。
二、岗位要求
1.儿童康复治疗师:大专以上学历,康复医学治疗技术、康复医学、临床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具有康复技术资格证优先。女性,35周岁以下,会操作办公软件。2.教师:大专以上学历,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心理咨询、社会工作、作业治疗或言语语言治疗相关专业。具有教师资格证及康复技术资格证优先。女性,35周岁以下,会操作办公软件。三、福利待遇
1.休双休日,法定节假日。
2.带薪实习三个月。
3.工作满二年缴纳三险。
4.节日福利。
5.绩效奖金。
6.学习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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