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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1/31 7:18:00
17日,记者从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了解到,为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进一步降低企业用人成本,从今年起,我市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单一标准征收调整为分档征收,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越高,所缴保障金越少。按照国家发改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大同市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单一标准征收调整为分档征收。●用人单位(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5%(含)以上的,免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含)到1.5%(不含)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此外,对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三年内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需按规定到所属地残联(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未参加年审视作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大同市残疾人就业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就业是残疾人参与、融入社会大家庭的主要途径,由于自身缺陷,文化水平低、市场竞争力差等原因,残疾人就业面临许多困难。为此,市残联从工作实际出发,多渠道、多种形式开展就业帮扶活动,促进残疾人就业,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单一标准征收调整为分档征收,有利于进一步降低企业用人成本,促进残疾人多元化就业,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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