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儿童

首页 » 常识 » 预防 » 枝江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全知道
TUhjnbcbe - 2021/2/4 14:46:00

枝江市税务局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全知道

便/民/缴/费我/们/在/行/动

导语

本文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第号令)、《财*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策的公告》(财*部年第9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49号)、《湖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鄂财法规〔〕1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整理,旨在方便用人单位申报缴纳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01

什么是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02

为什么要缴纳保障金?

残疾人是需要全社会关心和帮助的特殊困难群体,残疾人就业是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的基础。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有责任和义务按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这是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的体现,倘若用人单位没有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就须缴纳保障金。缴纳保障金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方式,目的是引导、督促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更好地保障残疾人权益。

03

保障金的征收范围包括哪些?

枝江市行*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04

保障金的申报缴纳时间?

申报缴纳时间:年7月1日--9月20日

05

如何计算保障金?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在职职工总人数●

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公式如下:

月在职职工平均人数=(月初在职职工人数+月末在职职工人数)÷2。

年在职职工人数=月在职职工平均人数之和÷12。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残人数●

用人单位应当在10月31日前向枝江市残疾人联合会申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由残疾人联合会对用人单位安排就业的残疾人人数进行审核,审核之后数据将传递至税务部门。

安残人数需要严格依照残联年审的安残数据,未按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

用人单位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总和,由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组成。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用人单位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枝江市社会平均工资执行标准:元。

06

如何申报缴纳保障金?

1、湖北省电子税务局(推荐)

路径:登录(网址:

1
查看完整版本: 枝江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全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