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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2/5 5:40:00

宝鸡市残疾人保障金征缴纳九问

宝鸡市残疾人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由地税局代征,截止10月末许多企业都是零申报处理。11月征期刚到税务局开始催征残保金。我把残保金计算、缴纳、筹划方面的问题做了总结和归纳,希望对您的企业有所帮助和借鉴。如有不妥之处,诚请留言指正。

问一:宝鸡市残保金计征依据?

答:(宝市财办综〔〕号)

问二:残保金如何计算?如何申报?

1.残保金的计算

未按排残疾人的企业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度工资总额×1.5%

注:工资总额指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口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工资、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按排残疾人的企业年应缴残保金=(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其中:人数指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包括季节性、临时性用工,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2.残保金的申报

残保金一般按月缴纳。用人单位应在每月税收申报期内按月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

问三:哪些企业需要缴纳残保金?

答:简单讲只要没有安排残疾人的用人都要缴纳残保金。

具体包括: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问四:企业安排残疾人后,人数的计算如果出现小数怎么办?

答: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

问五:企业安排残疾人以后,怎样做才叫符合规定?

答:签合同、支付合理工资、足额缴纳社保、备案

1.具体要求: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2.向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备案

用人单位应在每年1月1日前,向同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中央、省属及外省市驻宝企业向所在地市、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垂直管理单位向所在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市、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依据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对用人单位上年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进行审核认定,出具《在职残疾职工认定书》,并在1月20日之前传递给同级地方税务部门。

问六:企业安排一名残疾人,则可以减少多少人缴纳残保金?

答:一名残疾人可以减少相当于65名职工的缴费基数

举个例子,如果你的公司有66名员工,其中一名员工是残疾人,那么你的企业就属于达到安排残疾人的企业,不用缴纳残保金

残疾人的安排人两种,一种是安排一名残疾人算一名,另一种是安排一名残疾人算两名具体规定:

1.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的人员,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8级)的人员。这里一名算一名

2.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这里一名算两名

3.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问七:请问有无企业免征或减征残保金的规定?

答:免征和减征残保金都有具体规定。

免征的具体规定是: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保障金。

减征的具体规定:用人单位遇台风、火山爆发、洪水、干旱、地震等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因其他突发事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

用人单位申请减免保障金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1年的保障金应缴额,申请缓缴保障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批准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的用人单位名单,应当每年公告一次。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减免或缓缴保障金的主要理由等。

申请程序按通知第18条流程进行。

问八:企业不缴残保金企业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由保障金征收机关提交同级财*部门,由财*部门予以警告,并向用人单位发出《陕西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责令限期缴纳通知书》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滞纳金按照保障金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

问九:企业安排残疾人在哪些税收上还有优惠?

答:所得税可以享受加计扣除%的优惠。

 财税[]70号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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