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黑板!敲黑板!
盘龙区《残疾*人证》换发工作
今起(3月1日起)开始
换证时间什么时候?
在哪里办理?
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别急,盘小龙来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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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做好盘龙区《残疾*人证》等证件换发工作,根据《退役*人事务部关于换发〈残疾*人证〉等证件的通知》(退役*人部函)〔〕64号)精神,盘龙区各街道退役*人服务站将做好全区《残疾*人证》等证件换发工作。
01
换发对象及证件类型
(一)换发对象为全区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残疾*人、伤残人民警察、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预备役人员、伤残民兵民工,以及由省退役*人厅和省民*厅批准评定残疾等级的其他人员(以下简称残疾人员)。
(二)换发证件包括《残疾*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伤残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证》《因公伤残人员证》等证件(以下简称残疾证件)。
(三)《残疾消防救援人员证》暂不发放,发放工作根据国家有关*策另行通知。
02
办理时间
3月1日-3月12日(双休日除外)
此次换证按照原审批性质、等级以证换证,原残疾人员证遗失、内容变更或残疾人员残情明显发生变化的,待换证基本结束后,作为日常工作按照相应业务流程办理。
03
换证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理换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