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临河区退役*人事务局了解到,年换发《残疾*人证》等证件的业务已启动。相关事宜如下:
换证对象
已评定残疾等级的残疾*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换证时间安排
年2月25日开始至年4月15日结束。换证期间,旧证依旧有效。从年8月1日起,旧证作废。换证准备材料
(一)残疾*人1.残疾*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4张(着便服)2.《残疾*人证》、《退伍证》复印件各1份(二)伤残人民警察1.伤残人民警察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4张(在职的着警服、离退休的着便服)2.《伤残人民警察证》复印件1份(三)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4张2.《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证》复印件1份(四)伤残民兵民工1.伤残民兵民工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4张2.《伤残民兵民工证》复印件1份联系方式
临河区退役*人事务局:-联系地址
临河西迁工程综合办公楼B座4楼东大厅(临河区农业局办公楼)截至目前,临河区退役*人事务局已收到了残疾*人、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人民警察等换证材料余份。还没有递交材料的人员,请尽快到上述地址办理相关事宜。
爱*拥*代代相传临河区融媒体中心记者:刘子欢
编辑:赵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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