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儿童

首页 » 常识 » 诊断 » 广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换发残疾军人
TUhjnbcbe - 2021/4/18 23:57:00
北京中科刘云涛         http://jbk.39.net/yiyuanfengcai/lx_bjzkbdfyy/

广大残疾*人等人员:

为做好《残疾*人证》等证件换发工作,根据《退役*人事务部关于换发残疾*人证等证件的通知》(退役*人部函[]64号)和《江西省退役*人事务厅关于换发残疾*人证等证件的通知》(赣退役*人字[]97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发对象

残疾抚恤关系在我区的伤残*人、伤残人民警察及其他已评定伤残的人员。

二、照片要求

新证统一使用近期正面免冠二寸白底彩色证件照片,人民警察需着制式常服。

三、相关要求

为不影响残疾人员按规定享受交通、旅游等优待,本次换证采取以旧证换新证的方式进行。残疾人员请于年12月25日前持旧证和个人照片4张到区退役*人事务局申请换证,我局审核之后暂不收取旧证,待申请人员领取新证时再将旧证收回。同时,为更好的服务好广大残疾人员,对在异地工作、生活的残疾人员,以及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员可与我局拥*优抚股联系换证事宜。

1
查看完整版本: 广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换发残疾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