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退役*人事务部关于换发残疾*人证等证件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区伤残人员换发新证,现就换发新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换发时间
新证换发工作自年3月1日开始,至年3月26日结束,换证期间,新旧证件均有效。注:年8月1日后,旧证作废。
办理方法
伤残人员持旧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一式四份),个人照片5张2寸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在职人民警察须着制式常服,退休警察须着制式常服),到户籍所在地退役*人事务局(退役*人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办理地址
城西区退役*人服务中心(城西区盐湖巷6号总部经济大厦三楼,新宁路小学旁边),
城西区退役*人事务局
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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