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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4/19 0:00:00
根据《集宁区退役*人事务局关于换发〈残疾*人证〉等证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常青街道退役*人服务站为确保高标准完成伤残*人、伤残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换发相关证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换证时间及地点新证换发工作自年3月1日开始,至年5月31日结束。换证期间,新旧证件均有效。从年8月1日起,旧证作废。常青街道辖区内符合换证条件者联系本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进行表格填报,联系方式如下:

常青街道退役*人服务站

(解放大街61号常青街道办事处院内)

联系人:张旭

东长青社区退役*人服务站

(铁东佳园小区B区院内)

联系人:侯炫聿

东沙河社区退役*人服务站

(鼎盛公寓小区院内)

联系人:刘富

佳美社区退役*人服务站

(佳美花园小区院内)

联系人:杨洁

福新东路社区退役*人服务站

(民建大街56号方正康城小区东侧)

联系人:魏海霞

福华社区退役*人服务站

(解放大街61号常青街道办事处院内)

联系人:张旭

华宁社区退役*人服务站

(石油路5号温馨家园小区院内)

联系人:杨晓桐

五鹿社区退役*人服务站

(华宁热电厂南门原武家村小学院内)

张晓霞

二、换证材料

(一)残疾*人

1、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残疾人员证件复印件、2、《残疾*人换证登记表》一式三份;3、残疾*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4张(着便服);4、残疾人员原始评定残疾等级审批(登记)表或年残疾*人换证登记表原件;5、残疾人员退伍证(复员证、转业证、离退休证等证件)复印件,加盖区退役*人事务局公章。

(二)伤残人民警察

1、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残疾人员证件复印件、

2、《伤残人民警察换证登记表》一式三份(属于非行*编制的伤残人民警察需在换证登记表中注明);

3、伤残人民警察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4张(在职人民警察着制式常服,离退休人民警察着便服);

4、伤残人民警察原始评定残疾等级审批(登记)表或年伤残人民警察换证登记表原件;

5、伤残人民警察证复印件,加盖区退役*人事务局公章。

(三)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1、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残疾人员证件复印件、

2、《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换证登记表》一式三份;

3、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4张;

4、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原始评定残疾等级审批(登记)表打印件(加盖旗县(市、区)退役*人事务局公章)或年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调整伤残等级登记表原件;

5、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公务员)证复印件,加盖区退役*人事务局公章。

(四)伤残民兵民工

1、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残疾人员证件复印件、

2、《伤残民兵民工换证登记表》一式三份;

3、伤残民兵民工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4张;

4、伤残民兵民工原始评定残疾等级审批(登记)表原件;

5、伤残民兵民工证复印件,加盖区退役*人事务局公章。

编辑:王丽娜祁文婷李冬梅

审核:李晓霞

部分来源:集宁区退役*人事务局

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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