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等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对云溪区残疾人证核发程序做出如下规定:
一、申请具有云溪区户籍的对象方可向云溪区残联提出办证申请。
申请人需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相关病历证明材料、所在村(社区)介绍信(户籍证明)和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等资料,到区*务服务中心二楼62号窗口提出办证申请,如实填写残疾人申请表和评定表。
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和未成年人对象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如能体现出双方直系血缘关系的户口本、申请人所在村或社区出具的说明其双方关系的证明材料等)。
其中肢体障碍偏瘫、截瘫不能独立行走的对象,可由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如能体现出双方直系血缘关系的户口本、申请人所在村或社区出具的说明其双方关系的证明材料等)和医学证明材料及以上所需所有申请材料向云溪区残联提出办证申请。
二、受理区*务服务中心民*窗口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由受理人对申请人、法定监护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等进行确认,对于资料不齐全或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三、评定医院对申请人进行残疾评定,并作出明确的残疾类别和等级评定结论,填写评定表签字后并加盖公章。我区医院:岳阳市医院;医院,医院(机构)有调整,以最新通知为准。
四、公示云医院反馈的申请人评残结论后,在2个工作日内逐项如实填写《湖南省评残结论网络公司信息报送表》,按要求发送到省残联评残网络公示后邮箱(hnspc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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