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加规范的执行残疾人联合会针对儿童的救助项目,为了更好的为广大患儿服务,我院儿童保健科于4月18日参加了莲湖区残联组织的关于《西安市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救助实施方案》相关事宜的专题培训会议。
《实施方案》要求对0-16岁残疾儿童少年实施送训费补助,低保、低收入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每月补助送训费元,其他残疾儿童少年每月补助送训费元,按月发放,随同康复经费申请,用于残疾儿童少年家庭生活补贴,由机构发给救助个人(法定监护人),并做好发放登记。
机构训练时间为10个月(一学年),从实施服务之日起至当年项目截止时不足10个月的,按实际训练月数计算,每月不少于20天。第一个月或最后一月因特殊原因超过10天,不足一月的按一月计算,不足10天的不计入课时。每次训练不少于30分钟。
通过此次学习,我院儿童保健科进一步深入了解了《实施方案》所要求的实施项目及方式,为我院日后更好的开展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救助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医院是西安市残联康复定点机构,我院为自闭症、脑瘫儿童少年实施运动疗法、作业疗法、言语疗法、中医传统康复疗法,在以上基本疗法范围内,根据病情需要选择合适的康复方法实施免费基本康复服务。免费康复服务标准为每人每年元。
供稿:儿童保健科卫文艳
编辑:张令阁
审稿:王文霞
校对:王蕊、许建光
图片来源:儿童保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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