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公街道中心小学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各级教育行*部门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网上信息采集报名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由监护人登录“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学校将及时通过媒体、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策和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坚持区级统筹、分级负责原则。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统筹协调招生工作,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各校区是招生工作的主体,具体负责本校招生工作。
二、招生办法
(一)招生工作
1.划片片区内常住居民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①年满6周岁(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③具有片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或父母(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
(2)所需材料。家庭户口簿、学区内房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监护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适龄儿童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还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
(3)报名工作流程。登陆临沂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