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徽省退役*人事务厅统一部署,自年9月起,我市启动《残疾*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因公伤残人员证》《伤残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证》4种证件的新证换发工作。
据了解,目前该项工作已经按计划完成对伤残对象档案的集中核查工作。下步,将转入对第一阶段集中核查无问题档案对象的换证阶段。对于档案材料不健全的,将按计划进一步完善相关材料,之后开展第二阶段集中换证工作。
此次新证换发工作由各县区退役*人事务局组织实施,为期1年,至年7月31日结束。换证期间,新旧证件均有效。从年8月1日起,旧证作废。
(宁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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