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将残保金由单一标准征收调整为分档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我省1.5%比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
3、暂免征收小微企业残保金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4、征收次数和时间残保金缴费次数将由以前的按月缴纳调整为按年一次性缴纳,并确定每年9月征期为缴纳时间。
1、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怎样计算?
每年6月由残联对用人单位上年度安排的残疾人进行年审,确定用人单位安排的残疾人人数,并由残联出具《审核确认书》。注意
如果企业没有进行申报年审,系统按未安排残疾人就业计算!
2、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怎样计算?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全年各月在职职工人数总和/12个月。注意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
3、用人单位招用的非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是否计入所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不计入。注意
就业年龄段指男16-60周岁、女工人16-50周岁,女干部16-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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