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就业条例》、《甘肃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甘*办发〔〕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年兰州新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通告如下:
一、年审时间、地点
年审时间:年3月1日至5月31日
年审地点:兰州新区民*和社会保障局社会救助处(管委会8号楼1单元室)。
二、年审范围
兰州新区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
三、年审资料
年度已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用人单位签章的《甘肃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统计报表》。可在甘肃残疾人就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