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缴费人:
我县年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审核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工作已于年8月1日开始,现对相关事项进行提醒:
一、安排有残疾职工的用人单位到所属残联就业服务所进行残疾人就业审核,审核时间:年8月1日至年10月15日。逾期未参加审核,将按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征收残保金。
二、所有用人单位均需到所属纳税服务大厅自主申报缴纳残保金,申报缴纳时间:年8月1日至年12月31日。
另外本月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及时申报本月税款。
详情请查阅7月27日至8月2日《南阳日报》、《南阳晚报》。税务部门;镇平县残联。
国家税务总局镇平县税务局
镇平县残疾人联合会
年9月2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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