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补充*生产建设兵团残疾人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工作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等有关法规*策,决定开展公开招聘工作。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共招聘残联所属事业单位兵团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5人。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及以上)毕业生(具有学历和学位证书)。
(二)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7月至年7月期间出生),报考专业不限的岗位须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可放宽至40周岁;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已考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满最低服务期限的不得报考;
8.所有岗位同等条件下残疾人优先。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年度兵团残疾人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四、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