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善人力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
残联厅函〔〕号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推进
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生产建设兵团残联: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35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由中国残联牵头,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医疗保障局共同实施。为加快推进“跨省通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一)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是各级残联转变职能、提升*务服务能力的重要途径,是落实《指导意见》,坚持需求导向,大力推进*务服务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实现用人单位异地办事“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地办"的重要举措,对推进残疾人就业服务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和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二)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是落实《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准确掌握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建立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及报告制度,切实解决残疾人跨区域就业虚假挂靠、重复计算等问题的重要依据。
(三)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是积累残疾人就业大数据,科学分析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整体状况、岗位需求、收入情况等重要数据,开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策研究、规划制定的重要基础。
二、任务目标
(一)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标准统一、信息互通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与统计管理系统,并实现与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医保等有关部门信息互通。
(二)通过统一身份认证对接,进行信息自动比对、认定,实现用人单位在"跨省通办”专区申请“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认证服务不同地域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三)实现全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数据按照统一标准,全量、实时汇聚到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统计管理系统,用户在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统计管理系统可及时查看办理信息和进度。
(四)提升“跨省通办"服务能力建设。强化残疾人就业服务“跨省通办"管理和服务能力,设置“跨省通办"服务专区和窗口,配备专业设备和人员,提升服务队伍专业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跨省通办"为国务院督办的重点工作,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要求年底前必须完成,各省(区、市)残联要按照《指导意见》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将此项工作列为-年重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目标。
(二)经费保障。《指导意见》对“强化经费保障"提出了具体要求,相关工作已逐级部署。各省(区、市)残联要根据“跨省通办"有关要求,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经费保障。
(三)组织保障。各省(区、市)残联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联合有关部门成立工作组,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并按照国务院“跨省通办"工作要求倒排工作时间表,落实工作进度。具体工作要与中国残联保持密切沟通。
(四)中国残联已制定《实施方案》(附件1),请各省(区、市)残联指派一名能力强、熟悉按比例就业工作的同志作为省级“跨省通办联络员,负责具体工作的上下联络,配合组织实施;各省(区、市)残联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于年12月31日前将方案和联络员信息报送中国残联。
(五)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各省级系统将通过*务外网实现部署应用。请各地联络本省级*务服务中心落实相关内容,认真填写《省级*务平台调查表》(附件2),并于年11月27日前报送中国残联。
联系人:中国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涂强根—
中国残联教育就业部周凯—
邮箱: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