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正式启动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雨花区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现已启动!学校为认真做好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精准资助,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区属义务教育阶段所有中、小学校
二、补助对象
非寄宿生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非寄宿学生,仅限于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含五保户、孤儿)学生、城市低保家庭学生、烈士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子女(工会认定)。具体界定条件:
1)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是指有区县扶贫办发放《扶贫手册》。
2)农村低保家庭学生是指有民*局发放《农村低保证》或《居民低保证》的。
3)城市低保家庭学生是指有民*局发放《居民低保证》的。
4)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是指有民*局发放的《特困救助证》、《五保供养证》或《孤儿证》、《儿童福利证》的(有以上任何一类证件的贫困学生都可申请此项资助)。
5)残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有残联发放《残疾证》的。
6)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子女(工会认定)是指具有工会部门发放《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手册》的。
7)烈士子女是指具有退役*人事务部门认定证明的。
8)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有县市级以上民*部门出具相应证明的。
非寄宿生填报:《长沙市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申请表(非寄宿生)》(附表2),表格请在班级群下载。
三、补助标准
小学生元/生/期
四、工作程序
(一)组织申报
1.学校将登录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