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期已经开始啦,快来看看还有哪些你没掌握的小tips吧~
01
哪些单位需要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呢?
本市行*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含中央、境外驻穗单位)等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02
要注意哪些时间节点?
(一)申报年审时间: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年申报年审期限延至年7月31日)。
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含享受优惠*策的用人单位)需要向所在地的区(县)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年审,审核确认已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二)申报缴费时间:每年8月1日至11月30日。
用人单位应向税务机关申报缴交上年度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03
要怎么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如贵单位已安排残疾人就业,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年审,确定残疾人就业人数后,再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贵单位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直接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可采取以下方式:
(一)网上申报:用人单位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