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残疾人保障金的用途有:
(1)补贴残疾人职业培训费用,包括对残疾人参加培训、教育和扶残助学费用的补贴。
(2)奖励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及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补贴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为改善残疾人就业条件,用于无障碍设施改造的项目费用。
(3)有偿扶持残疾人集体从业、个体经营。扶持残疾人从事个体就业、自主创业及社区就业;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养业、旅游及多种经营;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养业、旅游及多种经营。
(4)经同级财*部门批准,适当补助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经费开支。
(5)经同级财*部门批准,直接用于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其他开支。比如,补贴组织就业困难残疾人开展职业康复劳动费用;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和社会保障费用;补贴残疾人就业岗位和社会保险费用等。
法律依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保障金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主要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支持方向包括:
(一)残疾人职业培训、职业教育和职业康复支出。
(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供残疾人就业服务和组织职业技能竞赛(含展能活动)支出。补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所需设施设备购置、改造和支持性服务费用。补贴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和运行费用。
(三)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经营场所租赁、启动资金、设施设备购置补贴和小额贷款贴息。各种形式就业残疾人的社会保险缴费补贴和用人单位岗位补贴。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养殖、手工业及其他形式生产劳动。
(四)奖励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以及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
(五)对从事公益性岗位就业、辅助性就业、灵活就业,收入达不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的救济补助。
(六)经地方人民*府及其财*部门批准用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和保障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生活等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