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标准:
支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对自主创业的残疾人给予税费补贴、首次创业补贴及就业补助,并按《深圳市自主创业补贴办法》给予奖励。已经享受了创业启动资金支持的残疾人,不能重复申请首次创业补助。区内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补助和奖励残疾人。
办理残疾人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的,财*部门按规定给予贴息支持。
申请条件:
满足下列所有条件者可申请:
(1)在法定劳动年龄(男16-59岁,女16-49岁,女干部16-54岁),持有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2)不是以分散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等方式就业
(3)自主创业残疾人自年8月1日起开始创业;
(4)自主创业实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纳税一年以上。
1.申请书:
2.《深圳市残疾人首次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
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近一年内的纳税证明
5.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书
一、申请
申请者登陆广东*务服务网
深圳企业家服务平台
2.受理(当场)
申请者将预审通过的材料提交给收件方(可邮寄),收件方对材料进行核对,做出受理决定。对符合资格条件且资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对不符合资格条件、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告知理由,并出具《受理回执》;
对不符合资格条件、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告知理由,并出具《不予受理回执》;
对不符合资格条件、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当一次性告知理由,并出具《不予受理回执》。
3.办结(当日作出批准决定)
办理完毕审批手续后,将发放残疾人首次创业补贴。
4.送达
对首次创业的残疾人给予一次性补贴到申请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