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意义及*策调整
设立残保金的初衷,不是为了让企业增加更多的支出,而是促进企业更多地承担社会责任,如果企业可以适当雇佣一部分残疾人,可以帮助社会减轻负担,促进社会和谐。了解了残保金的设立初衷,我们就能够想到,根据企业情况,适当雇佣一些残疾人,就可以大幅降低企业的成本。通过按比例雇佣残疾人从而达到残保金的支出降低甚至免除缴纳,既能够帮助企业减轻压力,又能够为促进残疾人就业出一份力,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以前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公式:(企业在职职工数×所在地残疾人就业安置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所在地社会平均工资。其中影响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多寡的重要因素是企业在职职工人数,而最新的计算公式中将“社会平均工资”变为“企业在职职工年均工资”后,很多企业需要缴纳的残保金比旧标准要多很多,这意味着高薪企业需要缴纳比以前多几倍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企业的成本大幅增加。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相关*策调整:
扩大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由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调整为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调整免征范围后,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降低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中在职职工平均工资上限,自年4月1日起,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由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降低至2倍。其中,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0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计算?很多人都会问到的一个问题,首先来看一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计算公式:
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规定的安置残疾人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有些省市口径为: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有些省市指的是:用人单位上年度缴纳社保的平均人数,还有些地方指的是:用人单位上年度申报个人所得税的人数等等。我们在计算时一般以签订劳动合同人数为准,当然在缴纳的时候以所在*策为准。所在地规定的安置残疾人比例也是不尽相同,比如北京市规定的安置比例为1.7%、上海市的安置比例1.5%,国家规定,各地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不低于1.5%。上年度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指的是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且持有国家认可的残疾人证件,在法定就业年龄段内的未就业残疾人。企业需要按照规定为残疾人缴纳社保以及发放工资。满足这些条件的同时需在规定时间内经过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认定。(快助残服特别提醒:跨区域安置残疾人就业,应计入企业安置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是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上年在职职工人数计算,其中工资总额可以填报应付工资。
0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
在这里小编帮您梳理一下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需要注意的问题。
丨征期与申缴时间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缴纳时间是有规定期限的,各个地区都有所不同,大部分省市是按年缴纳即今年某个规定的时间段内申报缴纳上一年度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部分地区是按照月/季度缴纳的同样是缴纳上一年度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快助残服提醒您:一定要留意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公告,一般是由残联发布,已经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一定要注意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认定和残保金缴纳的时间是否一致,如果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认定那么就会被视为未安置残疾人就业。
丨申缴方式
残保金是有税务部门代征的,同样可以通过网上税务系统进行申报,当然有的地区需要携带相关材料现场进行申报。还有个别城市的残疾就业保障金需要通过社保系统进行缴纳划款比如上海市,在社保归税之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大概率也会由税务部门接手。
残保金减免,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减免这个问题,也是很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