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国务院残疾人就业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年度河南省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自主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核及申报对象
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负责省属驻郑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企业和中央驻郑单位的残疾人就业审核及申报工作;省辖市、县(市)负责本行*区域内除前款规定外用人单位的残疾人就业及申报工作。
二、审核及申报时间
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
年9月3日—年10月26日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
年9月3日—年11月30日
三、审核地点及申报网址
1.现场申报: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服务大厅
2.网上申报:登录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