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上海残疾人联合会发布消息,于7月9日(本周五)上海市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网上申报开始,今年第一次采取从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到残保金缴纳可全程网办的模式,将大幅简化办事流程。此次集中申报时间年7月9日至年7月31日,各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残保金申报,具体内容如下:
上海市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网上申报即将开始!
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被列为市*府“高效办成一件事”之一,将于年7月9日正式上线。今年第一次采取从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到残保金缴纳可全程网办的模式,将大幅简化办事流程,方便企业办理残保金征缴“一件事”,将分为两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
年度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可从年7月9日起,登录“一网通办”PC端(zwdt.sh.gov.cn)“高效办成一件事”专栏,选择残保金征缴“一件事”事项,进行残疾人就业情况集中申报,集中申报时间至年7月底。用人单位完成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后,符合条件的还可以申请超比例奖励。
第二阶段:
从7月下旬起,用人单位可缴纳残保金,具体方式及安排另行公布。
*用人单位在申报过程中,对有关信息存在异议的,可在线申请异议处理,相关部门将在提交申请后的20日内回复处理结果。
上海市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网上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申报对象
本市辖区范围内,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
二、网上申报时间
用人单位应在年7月9日至7月31日期间,网上申报本单位年度残疾人就业情况。7月9日至7月31日为用人单位集中网上申报时间,对年11月1日(含)后网上申报年度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的,不予受理,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三、网上申报流程
1、登陆
用人单位使用“法人一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一网通办”PC端(zwdt.sh.gov.cn)。
2、申报
在“高效办成一件事”专栏,选择残保金征缴“一件事”事项,或在搜索框输入“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点击“搜一下”,点击“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事项名称,根据系统提示,进行单位信息维护管理和残疾人安置管理,完成相关操作。
3、审核
用人单位填报信息后,系统生成单位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用人单位阅读确认承诺书内容,完成申报。如申报过程中,用人单位有异议,按异议类型上传材料,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3.1上海市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网上申报异议申请材料清单
残疾证件基础信息有异议(简称“残疾证异议”)
用人单位需提供材料:
残疾职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发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注明残疾人姓名、残疾证件号码、残疾等级、残疾类别、有效日期、发证机构)。
毕业未满5年的全日制普通中高等院校残疾人毕业生有异议(简称“学历证书异议”)
用人单位需提供材料:
1.学历证书;
2.安置全日制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残疾人毕业生的,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