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上海的王先生因脑部疾病不幸成了植物人,医院治疗。高额费用,让家庭喘不过气来。了解到植物人可以办理残疾证,会获得部分补助后,亲属来到社区服务中心,向社区递交申请材料后,获得一张残疾评定预约单。
拿着预约单之后,医院鉴定。而这个步骤需要申请人本人携带身份证等材料前往办理。
这一要求让王先生家属”哭笑不得“,都已经是植物人了怎么去现场办理?联系了有关部门,回答都是必须申医院。杨浦区残联回复也是:医院去,没有上门评残的。医生必须看到病人,全是都一样。
因为叫救护车太贵,最后万先生家属请了朋友开车,将王先生送往医院。医院,据王先生家属说,医生根本不检查,直接写病历。至此,王先生的伤残鉴定申请算是按照规定流程走好了,他以亲自到场的方式证明了自己是植物人。
事件一出,不免让人感叹:为何如此刻板?
从表面上看,似乎都没错,程序规定就是要求本人到场,经过医生检查确认,方可评定残疾等级。所有工作人员都是严格依规矩办事。
要求本人“亲自到场”的本意,我们相信是出于对当事人实际情况的确认,避免弄虚作假,骗取残疾待遇。
本意初心并没有错,但为何此事总让人感觉到有那么点不舒服呢?原因就在于,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任何的规矩都要依据实际情况而落实。
相信这个所谓的“亲自到场”针对的是身体虽有残疾,但可以活动的对象。对于王先生这样处于植物人状态的,似乎并没有这个必要,完全医院的疾病诊断证明作出确认。
如果疾病诊断证明还是不能放心,有关部门和人员,难道就不能特例对待,到王先生的病房去确认一下?
这里体现的就是温度与灵活度的问题,对待群众规矩要坚持、底线要遵守,但是方式要灵活,做法要温暖。让百姓感受到真正的“以人民为中心”。